张洪士律师是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,该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。
张洪士律师执业证号:12103200910942196 ;毕业于辽宁大学,本科学历,学士学位,主修法律;主办业务:重大刑事案件辩护、代理、合同纠纷、侵权赔偿、交通肇事赔偿等业务。
在工作中,以诚信为本,有着精湛法律知识及多年执业经验为基础,热情周到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