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洪士律师亲办案例
杨**故意杀害牛**案
来源:张洪士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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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故意杀害牛**

本案中,张洪士律师应牛**家属的请求,做为牛**家属的诉讼代理人,参与本案诉讼。

**生前与杨**素不相识,20138月在鞍山市某公园内杨**故意挑起事端,与牛****发生争执,杨**持碎玻璃瓶刺扎牛**颈部、面部、胸部等处十余次,经法医鉴定,牛**他人用锐器刺伤颈部,致左颈外静脉离断致大失血而死亡。

在本案中,张洪士律师认为,牛**所受到的伤害,经实际分析可以得出杨**对牛**使用伤害手段是极其残忍的,后果极其严重,因为:

一、杨**无端挑起事端

被害人牛**平时遵纪守法,为人兼和,没有任何违法、犯罪行为,与世无争,是一个受人尊敬的长者,与杨**无怨无仇,杨**自称是因牛**过错引起其愤怒,利用碎瓶子扎伤牛**,最终致牛**死亡,杨**这一说法没有事实根据,是其自己编造谎言,是为了混淆视听,掩盖事实,推卸责任,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目的。

此前200451617许,杨**也自称**公共汽车司机车**、司乘人员王*对其有侵害而发生口角,也是用碎瓶子扎伤车**,当场造成车**重伤,判决有期徒刑六年。

可见杨**历来以别人对其进行侵害为借口,对他人实施不法侵害,在本案中又如法炮制,推卸责任,嫁祸于受害人,两起案件起因过程是何等相似,由此看到杨**主观恶性是非常深,采用手段是非常恶劣。

二、杨**残忍杀死被害人牛**

**在杀害牛**过程中,被多名证人看到并作证,在此过程中,杨**将牛**打倒后并骑在身上,手持锋利的碎玻璃瓶向牛**的头部、上身进行疯狂的猛扎、猛划,造成牛**颈部、面部、胸部等处数十处扎伤、划伤,流血不止,据现场照片及各证人陈述得知,在凶杀现场留下了多处、大面积的血迹,牛**浑身受伤,流血不止,杨**在整个作案过程中,对于牛**彥纪痛苦、绝望的呼救视若惘闻,对于血腥的现场无动于衷,面对周围善良人们要求停止杀戮呼声,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和停顿,毫无人性地继续在牛**身上、头部进行疯狂扎划,直到牛**流尽最后一滴血,才结束残忍杀害过程。

根据公安司法鉴定说明:

1)死者头面部分广泛不规则创口及条状皮肤划伤,左颈部见不规则创口及多处皮肤划伤,左颈部创口较深,见大量血性液体流出,解剖见颈部左侧浅深肌群广泛出血,颈外静脉离断约2/3,致左颈外静脉离断致大失血而死亡。

2)左额、颞及面部至左下颌有多处不规则创口,创深达到骨质。(3)左颈部见多处皮肤划伤,探查他腔较深,有大量血性液体流出。(4)左胸部见多处皮肤划伤,右部多处皮肤划伤,左背部肩胛见多处皮肤划伤。

5)左肩至上臂见多处创口及皮肤划伤,创口呈不规则。

证明杨**杀害牛**手段的残忍,场面的血腥、过程的惨烈。

从杨**杀害牛**过程看,杨**故意挑起事端,打倒牛**并骑在身上对牛**进行人身控制,接着对牛**身体进行疯狂的、连续的、大面积的、多处扎伤、划伤,制止牛**呼救,阻止他人抢救,直到牛**最终死亡,然后拿出早已准备好精神病证明材料,以图逃避法律制裁。

结合此前杨**作案前科可以看到,首先故意挑起事端,并推卸责任于他人,接着对受害人进行疯狂侵害,对于他人生命当儿戏,残酷无情的杀戮,最后在案发后持精神病鉴定书减轻自己罪责,减轻法律制裁。整个过程是严密、连续的,作案手法相似、娴熟的,因此其杀害牛**目的明确,主观恶性极深。

如果本案发生过程中,杨**能够面对牛**痛苦的求救呼喊有所同情,如果面对血腥、悲惨的场面有所警醒、如果面对周围人呼声有所良心发现,能够停止侵害并及时抢救,绝不能发生本案悲惨结局,然而杨**没有这样做,一丝一毫没有停止犯罪进程,因此一切的一切均无可挽回,所有的如果都化为泡影,面对牛**的死亡,即便其心目中的耶稣也不能使其忏悔,至今也没有听到、没有看到杨**真诚的道歉和悔恨。由此看出其主观恶性极深,令人不寒而立。

综上所述,杨**无端杀害牛**,在很短时间内就无情的剥夺他人的生命,其行为完全丧失了人性,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,现场之惨烈令人惊骇,用心之险恶令人胆寒,牛**的死亡令人扼腕长叹,牛**家属失去手足之痛苦无以言表,巨大的精神打击将永远存在,另外由于杨**有过犯罪记录,属累犯,应当予以从重处罚。因此杨**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主观恶性极深,作案手段极其残忍,犯罪情节极其恶劣,犯罪后果极其严重,应予以严惩。

本案中,一审法院在判决书均采纳张洪士律师的意见,包括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的,造成后果特别严重,但鉴于杨**作案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,最终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因此张洪士律师代理意见对于本案判决结果起到了至关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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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洪士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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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洪士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3*********1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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